政策解读丨《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二十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7月25日,市住建局等20家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对开发商在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相关许可后可按规划条件分期开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对于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降低企业拿地门槛;三是对上一季度无工程款支付和民工工资拖欠投诉的开发项目允许使用监管账户里的全部资金用于本地在建项目建设,但不包含排查认定的涉险房地产项目,改善企业资金流动;四是对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缴纳确有困难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可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二)强化金融支持房地产,保障项目顺利建设
一是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融资需求,持续加大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项目推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加大贷款支持力度,保障项目有序建设;二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减轻群众购房负担。
(三)加大购房支持政策力度,推动商品房去库存
一是对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群众给予不同程度的购房补贴。对教职工人员、医务人员等以上12类人群再给予额外购房支持,加大购房支持力度。二是对购买普通二手住房、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和新建商品房项目商业用房给予财政补贴,减轻群众购房负担。三是鼓励市场联动,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模式。支持企事业单位或市场主体购买符合条件的市场存量住房改造为配售性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四是对已享受《中共雅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规则〉等12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雅委人才办〔2022〕15号)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同步享受各县(区)制定的具体购房支持政策,鼓励人才落地雅安。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购新房送装修行动,减轻群众装修压力。六是优先采取“以旧换新”“房票”、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实施安置,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
(四)推动房地产市场提档升级,引导建设高品质住房
一是科学编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有效调控土地出让节奏,高效推动商业与地产合理配置,兼容商业开发与地产开发。二是进一步优化居住用地容积率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完善优化新建住宅项目的风雨连廊、配套设施等容积率计算规则。三是加大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优化房地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五)严格防范风险,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
一是推动流程整合,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二是鼓励实行现房销售。三是加大力度推动雅安市不动产“带押过户”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动态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房价异常波动,净化市场环境。
《十八条措施》是市级指导性文件,具体政策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实施,且雨城区制定的具体政策应报市政府审批。其中,第七条和第八条雨城区补贴资金由市与雨城区按税收分享比例6:4承担,其余县(区)由当地人民政府全额承担。
解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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