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小知识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5-2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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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人的身体一样,也会“衰老”,难免“抱恙”。

随着房屋使用年限渐长,建筑会出现老化、构件强度降低等,从而导致房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房屋使用人的生产生活构成威胁。

一、鉴定机构:

问: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由哪个单位负责管理?

答: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由具有相应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负责管理。

二、鉴定流程:

问:房屋安全鉴定的工作流程有哪些?

答:

1.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现场踏勘、检测、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结构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判断,作出鉴定结论,提出处理建议并编写成房屋鉴定报告书;

6.根据鉴定报告内容进行相关处理措施。


三、危险房屋:

问:什么是危险房屋?

答: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四、危险房屋等级:

问:危险房屋分为哪几个等级?

答: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五、房屋安全禁止行为:

问: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在实施房屋改造过程中,有哪些需谨慎的行为?

答:

1.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或者扩大门、窗、壁橱,变更门、窗、壁橱位置;

3.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

4.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

5.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

6.拆除或者改变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7.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危害房屋安全。

以上行为均会打破房屋结构原有的稳定性,请慎重而为,建议改造前咨询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获得专业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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