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海·第一江岸项目一期2批次方案调整公告
拓海·第一江岸项目一期2批次方案调整公告
为了完善拓海•第一江岸项目功能,雅安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二届十八次规委会审查通过的拓海·第一江岸项目一期2批次(9号至21号住宅楼及S1-S6商业多层)总平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块原12号楼、13号楼之间增设商业内街;
二、将住宅栋数由18幢调整为13幢,其中:
1、临滨江路原14号楼由连体单元式住宅调整为独立点式,幢号调整为11号,层数由18层调整26层,高度由54.3米调整至92.5米;
2、临颐阕街的原15号楼由连体单元式住宅调整为独立点式,幢号调整为12号,层数由18层调整为27层,高度由54.3米调整为90米;
3、临颐阕街原16号、17号楼由2栋连体单元式住宅调整为3栋独立点式,幢号调整为13、14、15号,层数由18层调整为30层,高度由54.3米调整为91.2米;
4、临和平路原9号楼幢号调整为16、17号,层数由33层调整为30层,高度由99.3米调整为91.2米;
5、地块内原10、11号楼幢号调整为18、19、20、21号,层数由33层调整为31层,高度由 99.3米调整为94.2米;
6、取消了地块内原12号楼。
三、调整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及机动车位等配套设施布局和规模。
经审查,调整方案符合土地出让条件、《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要求,相关指标未超出原规委会审定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现于以公告并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依法主张与建设单位本次调整有利害关系的,可于本公告之日15日内(2013年2月 5日至2013年2月19日),向本局提出书面意见。本公告期满后无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否定意见,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附件:1、拟调整总平面图
2、原总平面图
雅安市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地址: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
联系人:朱翀 联系电话: 2221965
公告地点:
l、雅安建设网(http://www.yaanjs.gov.cn/)
2、项目现场
公告时间:2013年2月 5日至2013年2月19日
二0一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