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监管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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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平台公司,驻雅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切实做好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工作,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档案进馆率,现就雅安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监管流程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送温馨提示

雅安市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制作项目档案移交温馨提示卡,在项目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发放,提醒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档案移交的时间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提前介入,跟踪指导

建设项目开工后,雅安市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及时联系项目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对项目资料收集、组卷、归档全程进行跟踪指导,确保项目档案及时、顺利移交。

三、承诺制办理联合验收,签订承诺书

建设项目在联合验收时,由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移交履约承诺书》(附件1),承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雅安市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移交一套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

四、发送催收函

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未按时移交项目档案资料的,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档案移交催收通知,责令建设单位限期移交档案资料。

五、问题移交处罚

项目建设单位在催收通知责令移交期内仍未移交项目档案资料的,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将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按时履行项目档案移交主体责任,积极配合雅安市消防和城建档案服务中心做好项目档案审查、收集、移交工作。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移交履约承诺书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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