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规建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川建勘设科发〔2018〕408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质量检查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8〕489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市范围内执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相关检查,并随机抽取了12个建设项目,开展了勘察设计文件复查工作,现将检查及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在雅执业的6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动态核查工作,并对已经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共选取12个项目,其中房屋建筑项目7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5个,勘察报告11份,施工图12份;涉及勘察企业10家,设计企业12家。
二、存在问题
本次抽取的12个项目中,6个项目的勘察报告存在违反强条,10个项目的设计文件存在违反强条,仅有2个项目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均无违反强条的情况(详见“附件”)。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
1.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把关不严,个别项目没有通过《四川省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部分项目未按数字化审图要求在管理信息平台上报送符合规定的PDF格式电子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个别施工图审查单位在审查过程中程序审查形式化,在项目业主未取得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情况下完成了施工图审查。
3.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审查要点,对相关规范的解读理解存在偏差,把关不严,审查质量有待提高。
(二)勘察单位
部分项目勘察报告存在深度不足,内容不全,前后矛盾等情况。
(三)设计单位
1.极少数设计单位不按相关规定超越资质承揽业务。
2.普遍存在设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规范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设计成果错漏较多。
三、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检查发现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家勘察单位、10家设计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行政约谈;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记录不良行为并扣除6分。同时我局将相关情况抄送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议禁止相关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参与中介机构选取一个月。
(二)对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6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通报批评并行政约谈;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记录不良行为并扣除4分。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配合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认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9年1月3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三)对违反工程强制性条文的项目,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出具修改施工图,经原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备案后实施建设。
(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对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的施工图等资料存档备案,并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落实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吸取通报问题的经验教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严守质量安全红线,切实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动态核查,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水平,从源头上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
附件:雅安市2018年施工图质量抽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