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2013年第6号)
(公示期:2013年6月6日至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于2013年6月15日17时前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中的图纸需经相关图纸审查机构盖章认可。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名。
本公示仅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人民路31号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 编:625000
联系电话:(0835)2361558 2227385
附 件: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3年6月7日
附件:
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司名称 |
申办事项 |
初审结果 |
四川鑫高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
汉源县力志建筑有限公司 |
企业资质延期 |
同意上报 |
雅安市干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
同意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