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法制办: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6—2020年)》,结合行业监管实际,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各项工作,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城市建设的推进。现将我局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注重强化监管,依法行政。

 加强常态化的监督巡查,全面开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企业做出不良行为记录,对雅安市北纬三十度西侧地上建设工程、雅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二标段等项目,以及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蜀天艺谷峰景项目、南外环中段拆迁工程等,共计十个存在裸土未覆盖、打围不完整、建渣未及时清运等违法行为的项目及时移交市城管执法局查处,对未批先建的业主单位坚决依法查处。2017年全年共对施工审图机构、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机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1930次,检查单位130余家,发出整改通知89份,提醒函3份,出动检查人员1900余人次,有效规范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规范经营,进一步促进了建设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强化了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市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不断完善执法机制。

为依法做好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等,规范执法工作。二是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印发了《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法律队伍建设,目前市司法局已同意我局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三是制定了《两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编制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清理了“双随机”抽查事项4项,全部录入了“双随机”平台,为双随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在我局门户网站“雅安建设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规范执法文书、细化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文书规范填写和执法程序规范培训工作。统一要求科室按照住建厅执法文书进行填写、制作,积极向市法制办、省法制办、省住建厅学习,不断完善我局执法文书工作。

(三)创新管理方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程度。

1.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针对建筑领域多发的民工工资拖欠、招投标投诉、房屋拆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和行为,应到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处理违法上访。探索完善并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规范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动态核查13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16份,约谈企业8家,不良行为记录2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8起。

 2.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一是积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雅府发〔2015〕14号),我局设立行政许可事项23项,目前已取消3项,更名1项。其中,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17〕14号)要求,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中的4个合并为2个,即:将“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许可”、“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目审批”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类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将“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改为省统一合并名称为“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的通知》(川建审发〔2017〕87号)要求,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三级资质)”。二是落实国务院和省级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14号)规定,承接气象部门原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三是优化审批流程。我局制定了内审制度,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核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阶段推行并联审批,缩减审批时限。四是推进网上办事、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一网化工作。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全面电子化。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已全面实行网上申报,企业只需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提示将所有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到政务中心现场核验原件,申报全过程不与审批人员见面,仅有领证环节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节约企业的办事成本。

(四)切实加强应诉工作。

2017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件,受理3件,办结3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4件,答复14件,结案9件,5件正在审理中;行政应诉案件20件,全部结案。为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依法提起的诉讼案件1件,结案1件,共追回资金82.8523万元。在应诉和复议工作中,我局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我局还成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与四川兆盛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重视法律顾问和司法机关的建议,及时掌握诉讼进展及胜诉、败诉情况,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化、法治化。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目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提升建设系统法治管理、观念,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法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印发了《雅安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雅住建发〔2017〕43号),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宣传责任层层落实的格局;二是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不断提高住建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2017年12月日下午,雅安市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邀请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强就《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行政应诉若干问题》为主题,围绕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在规划建设、不动产、物业管理、行政许可等行政应诉等方面常见的涉法事务和纠纷,专题讲解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县(区)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分管政策法规的负责人及法规科室人员60多人参加了此次专题讲座。三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12月4日,雅安市住建局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法治雅安建设”为主题,在雅安市新民街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传递了建设法治雅安人人有责的信息,提高了公众的法治意识。本次活动紧扣主题,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法律法规宣传单等共计500余份。活动突出宣传了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散装水泥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公众的法治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法律实施的职责。四是以学法用法为抓手,深化法治宣传。根据《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学法用法制度》规定,下发了《关于2017年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的通知》(雅住建办〔2017〕9号),今年,开展会前学法5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2017年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规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求,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局将继续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工作资源,建立起适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二是从严开展督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对应公开事项实现督查全覆盖,确保政务公开督查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三是突出抓好重点事项公开,对群众最迫切关注的违章建筑、房屋质量等事项,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c) 2021 zfhcxjs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 邮编:625000 联系电话:0835-2225203
网站备案:蜀ICP备190195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929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