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中心城区1966套公租房等你来申请
雨城区中心城区1966套公租房等你来申请
公租房如何申请? 街道办事处(社区)一站式搞定。 雨城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而两种提交申请的方式,都需要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完成。主要包括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人群。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必要条件
三类人群还必须同时满足下面相关条件: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主申请人具有雨城区城镇户口3年(含3年)以上;申请家庭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净值低于政府公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的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低收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未租住公有住房,或租住的公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不包括已经享受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或住房安置的城镇家庭)。 新就业职工则是指具有雨城区城镇户籍或临时居住证明,具有大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毕业未满60个月,是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申请人在雨城区中心城区所辖范围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申请地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住房且直系亲属不具备住房资助能力,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未给予补助与补贴,未享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或住房安置的家庭。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具有临时居住证明,并在雨城区中心城区工作或居住实际满两年以上(含2年),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申请家庭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净值低于政府公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的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低收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申请地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未给予补助与补贴、未享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或住房安置的家庭。提交申请后,如何审核?
居民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交了公租房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核以及调查核实,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家庭需提出书面申请,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应推举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否则不予受理。 在接受申请之后,相关部门将坚持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查、审核。 审核流程: 1.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将申请资料移交区住建局。 2.区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在4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市房管局复审。 3.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同时第二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建局最终确认申请人保障资格。 申请资料: 1.《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和书面授权书(授权书要体现授权住房保障、民政等工作机构核查其申报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与准入审核直接相关的信息); 2.身份证、户口簿(新就业人员包括家庭直系亲属)。新就业人员户口不在雨城区的,提供临时居住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临时居住证明及当地工作或居住时间满2年的证明。 3.个人征信报告。 4.婚姻状况证明。 5.低保证或收入承诺。 6.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7.2015年全年住房租赁合同。 8.所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9.申请家庭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校学生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10.申请家庭成员中配偶死亡的,需由相关部门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含姓名及身份证号)。 11.父母双亡的孤儿,需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出具的孤儿证明。 12.未婚生子应需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开据未婚生子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对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申请、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查证属实后,将取消其保障对象登记,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其限期腾退住房,并按市场价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保障申请。通过审核后有何户型?
此次推出公租房总计房源达到了1966套,分布在雨城区金凤、沙湾等5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分为小高层和电梯房,每套住房面积为50平方米和60平方米,户型有套一和套二两种。 租金问题,公租房根据入住人员类型实行差别化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具体为:低保家庭的租金标准参照市房管局目前执行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低收入家庭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4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8元;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8元;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