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雅住建发〔2025〕42号)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雨城区、名山区(含经开区)企(事)业单位、非公

有制组织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三)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劳务派遣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派遣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雅安市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五)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

(六)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须为在雅注册单位,申报人最近6个月须在雅安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90.35:9999/下载)执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个职称证书,任职年限均从最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开始重新计算。

三、申报受理时间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7月29日8:30—8月2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8:00。

(三)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初审时间(即提交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8:00。

(四)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复审时间(即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18:00。

申报人员应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用户注册

信息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已在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选择“雅安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

(三)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由审核人员签名且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后按要求上传系统。

(四)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应安排专人及时登录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评委会受理。

(五)评委会审核受理

评委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六)《评审表》报送

网上申报材料由评委会接收受理后,申报人员通过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逐级报送。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评审表》由推荐单位明确专人统一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评审材料受理地点: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楼人事科,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

(七)评审

评委会按规定组织评审,答辩通知和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信息系统、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中初级全员答辩)官网进行公示。

(八)审查确认、发文、办证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职称任职资格,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电子证书。评委会将及时通知各部门、单位领取任职资格文件与《评审表》,各用人单位要妥善做好任职资格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参加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由报送单位在报送《评审表》时统一缴纳。

六、提示事项

申报人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雅安市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推荐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需是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中要对申报人员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对推荐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一年内有2人及以上存在证书信息、业绩成果等虚假申报职称的,在申报职称时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进行约谈或通报并抄送其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限制网上推荐资格。对协助造假的企业和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七、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电话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电话:0835-2239915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电话:0835-2224855

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35-3666088

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35-3222684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电话:0835-3236385

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19113903952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专业情况表

2.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c) 2021 zfhcxjs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 邮编:625000 联系电话:0835-2225203
网站备案:蜀ICP备190195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929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