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第四届人大五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晓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垃圾分类》(第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指出,“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县级城市(含县城,下同)、乡镇和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政府《雅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目前,2项工作正按计划实施。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2019年, 雨城区中心城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后实施“地沟油”智能收运智慧监管和临时大件垃圾处理厂项目,解决厨余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理问题;城区主要街道,摆放垃圾收集装置和分类收集亭34套,及时收集处理其他垃圾,确保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高岗村模式”,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和行政村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按照易腐烂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分法”进行分类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效果初步显现。
二、存在问题
(一)垃圾分类体系还不健全。缺乏末端处理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垃圾资源化利用渠道不多,不能有效实现分类运输和处理,出现“先分类、再混装”问题。
(二)群众参与积极性还不高。群众对什么是垃圾分类、为什么要垃圾分类、如何进行垃圾分类的理解程度不够,听不懂、不会分,嫌麻烦、不愿分。
(三)资金投入缺口还比较大。地方财政资金压力普遍较大,用于垃圾分类、清运、处置的经费比较紧张;村庄保洁和环境治理经费大部分从村级公共运行经费支出,保运转压力大;农户缴费覆盖面不高、费用不足。
(四)其他问题。部分地方农业生产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影响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在中心城区选取条件相对成熟的街道开展示范片区建设,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导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雨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青江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二)因时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1.尊重农村实际,立足于“化繁为简、简单实用、注重实效”,让复杂的垃圾分类认知简单化、操作简易化。具备条件的地方,实行“一次四分法”或“二次四分法”,按易腐烂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条件一般的地方,采用“三分法”,按易腐烂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按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进行简易分类。通过先行先试简单实用的方法,在农户心中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农户减少垃圾产生量,逐步提升垃圾分类能力。
2.大力推进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地理自然条件,结合本地区农村生产特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果皮菜叶、枯枝烂叶、厨余等易腐烂垃圾可就近堆肥还田或沼气发酵等资源化利用。加快在乡镇和村庄设置废旧物资回收站点,鼓励垃圾清运员和保洁员担当二次分拣员回收废旧物资,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有机融合,实现可回收物最大程度利用,减少垃圾外运量和外运频次。
3.加大资金投入补齐设施短板。今年,各级财政已安排资金近2000余万元,专门用于农村垃圾分类和收转运体系建设,旨在进一步补充完善农户-村组-乡镇垃圾清运车辆。同时,投入上亿元的全市城乡生活垃圾PPP项目预计年内全部建成投产,以垃圾发电为依托、卫生填埋为辅助、城镇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逐步向乡村延伸的体系格局将进一步得到优化,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目前,我局已申报新一轮污水三年推进方案,包括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置、厨余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共计26个,总投资约3.2亿元,支持各地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处理水平。
4.坚持群众主体发动群众参与。制定村规民约、编制顺口溜,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宣传工作,方便群众掌握垃圾分类常识。党员和村干部带头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先易后难,发动民风淳朴、习惯较好的群众作为示范,带动周边群众参与。通过公开评比、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积极性高、效果良好的群众给予适当奖励,激发群众荣誉感,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垃圾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