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的公告
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的公告
2010年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类企业资质、个人资格的管理规定,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检验和社会公示,现将审查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证书重新进行审核。
附 件: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告一览表
公司名称 |
申办事项 |
审查决定 |
四川鑫高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