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的公告

来源: 雅安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0-06-11 17:29   
   
浏览:
打印

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的公告

2010年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类企业资质、个人资格的管理规定,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检验和社会公示,现将审查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证书重新进行审核。

  

    附   件: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告一览表

公司名称

申办事项

审查决定

四川鑫高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同 意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c) 2021 zfhcxjs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 邮编:625000 联系电话:0835-2225203
网站备案:蜀ICP备190195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929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