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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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建房发〔2015〕422号)、《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雅住建发〔2016〕66号)。

申请条件

1.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符合增设电梯条件的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包含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及已列入征收改造计划的住宅。

2.经该梯号(幢)房屋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人无异议。如增设电梯需占用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3.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就各自出资额、维护、检验、修理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办理材料

一、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选址方案审查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主体证明材料:

(1)同意增设电梯的梯栋业主作为实施主体的,应提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表(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需业主委员签署意见并盖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业主协议书、经三分之二以上单元业主同意签名签字表、社区公示和社区备案意见。(原件1份);

(2)同意增设电梯的梯栋业主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设计施工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复印件1份)以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选址意向图(纸质原件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

备注:1. 选址意向图需在1:500实测地形图上标定增设电梯位置,标注距周边道路、电线等市政管线、相邻住宅的距离,且有现场踏勘人员签名。

2.增设电梯位于临街面或占用公共集中绿地、消防通道的不予受理。

二、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申报表(原件1份);

2.住宅楼原有结构检测鉴定报告或抗震鉴定报告(由实施主体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或由承担增设电梯的工程设计单位出具抗震鉴定报告。经认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原件1份);

3. 增设电梯选址方案意见及签名附图、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社区备案意见(原件1份)

4.施工图审查报告(含地勘部分)及施工图图件(原件1份)。

备注:1.增设电梯应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承担,原设计单位承担有困难的,可委托具有同等或高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的其他建筑设计单位承担。

2.以上材料备电子文档一份。

三、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1.雅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纸质原件一式两份,电子档1份);

2.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各1份),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压证);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原件1份);

4.见证人员授权书(原件1份);

5.经审查合格并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或优盘存储)及真实性承诺(原件1份)。

四、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电梯施工开工告知书(复印件1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复印件1份);

3.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复印件1份);

4.雅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四川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份原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1份);

6.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

7.设计、地勘质量检查报告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各1份);

8. 雅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分表(原件1份);

9.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电梯使用许可手续(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1份);

10.雅安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竣工验收审核意见书(原件1份);

11.建设工程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表(原件1份);

12.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报告(原件1份);

13.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报告(原件1份)。

备注:以上材料备电子文档一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雅安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1-4号),按照申请材料中选址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分步提交申请材料。

2.综合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转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现场勘验、资料审查出具意见。

4.综合窗口反馈申请人。

办理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1-4号窗口)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35-2227385

投诉电话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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