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类企业资质的管理规定,市规划和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检验和社会公示,现将审查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证书重新进行审核。
附 件:雅安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雅安市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一览表
公司名称 |
申办事项 |
审查结果 |
四川省华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增项:市政公用三级 |
同 意 |
雅安市文明建筑公司 |
增项:市政公用三级、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 意 |
四川省万福劳务输出有限公司 |
新申办劳务分包资质(木工一级、砌筑作业一级、抹灰作业、钢筋一级作业、脚手架一级作业、架线一级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混凝土作业) |
同 意 |
荥经县市政建设公司 |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延期申请) |
同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