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和复工复产通知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工作。我市商混企业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优化精细复工复产方案,严格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截止17日,已有6家(雨城区1家,经开区2家,石棉县1家,宝兴县1家,名山区1家)商混企业完成复工申请,具备复产条件,为我市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应急抢险工程等项目复产提供有力保障。
其余商混企业正在完善补充相关资料,渐进申报复工复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