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为加强散装水泥的管理,坚持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的颁布,对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物件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标志着全省散装水泥进入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