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的通告

来源: 雅安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0-07-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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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的通告

(2010年第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类企业资质的管理规定,市规划和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检验和社会公示,现将审查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证书重新进行审核。        附    件:雅安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一览表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雅安市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一览表

公司名称

申办事项

审查决定

四川省名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项升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上报省厅)

雅安市博艺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延期申请

同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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