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四川庭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资质和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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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庭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实,你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属实。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中“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你公司施工劳务资质且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雅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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