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四川省测绘单位质量管理规定》
为促进测绘资质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测绘成果质量,规范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近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四川省测绘单位质量管理规定》(川测办﹝2017﹞8号)(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共八章四十八条,从测绘资质单位的机构与人员、岗位与职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用户服务管理等方面对测绘资质单位从承接业务到成果交付使用的生产全过程作了明确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省测绘资质单位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川测发〔2012〕30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