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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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请示》(雅住建党【2020】1号,根据省委编办批复,经市委编委领导同意。2020年2月18日,按《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雅编发【2020】8号),同意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管理;          

2、负责发布房地产信息,向群众提供房地产信息服务及相关政策咨询;

3、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为有针对性地引导和调控全市房地产市场提供依据;

4、负责房地产交易档案的管理及利用;

5、 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和教育发展等服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6、负责全市的白蚁防治和灭治等相关工作。

(二)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市住房中心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在市住建局党组的领导下,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城镇既有房屋安全工作,努力完成好2021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持续加强房地市场监管。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对焦发力群众诉求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预计202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70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约120万平方米。

(二)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2021年全市拟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2个,涉及居民户数13002个,500栋,117.6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6.44亿元。

(三)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继续推进2021年全市棚户区项目改造开工。

(四)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城镇既有房屋安全、交易审核、白蚁防治等工作。

继续加强物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抓紧完成信用信息系统录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巡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落实情况。按照雅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参与雅安市城镇房屋建筑承灾体风险普查工作;继续开展“雅安市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指导县(区)开展排查、录入和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一步加强白蚁防灭治、房屋交易审核、公租房管理等工作。

(五)加强组织建设。

选举成立市住房中心总支部委员会,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建党一百年系列教育学习活动,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肃纪律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出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1034.0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2.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数量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034.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84.43万元,占46.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62万元,占53.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03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6万元,占48.36%;项目支出533.99万元,占51.6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49.6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2万元,主要原因是21年的上年结转财返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9.6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1.2万元,主要原因是21年的上年结转财返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9万元,占8.9%;卫生健康支出41.72万元,占7.6%;城乡社区支出412.8万元,占75.1%;、住房保障支出46.21万元,占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奖励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8.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6.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36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费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6.2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4.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6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64.4%中心日常工作开展增多,用车次数就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要文件交换、公租房住房保障、物业巡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5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开销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7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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