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城市建设图像归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根据《中华人民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我市规划区域内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图像档案的制作和存档;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二、拍摄内容
(一)工程项目开工阶段
1、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原址、原貌;
2、周边状况;
3、拆迁情况。
(二)基础施工阶段
1、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类
2、建筑物基础异常处理。
(三)主体施工阶段
1、主体结构布局,梁、板、柱、节点钢筋绑扎和保护层垫块
2、建筑物层高尺寸;
3、安装工程施工中的主要材料(管材、管线等);
4、砌体、砼浇注施工过程;
5、防水、保温、防腐工程施工过程;
6、装饰装修施工过程及完成情况。
(四)总平施工阶段
1、燃气管道或管沟,污水、雨水管沟(雨污分流)、转换井、排污井、化粪池,强、弱电管线施工过程;
2、消防通道、管线铺设、广场砖铺设、景观绿化、亮化、雕塑、全民健身等附属和配套设施。
(五)竣工验收阶段
1、已建建筑物的全貌(包括正立面、侧立面、背立面及代表性标志);
2、竣工验收情况。
(六)其他方面
1、开工、竣工仪式;
2、施工现场与施工管理;
3、工程质量检查、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4、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5、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
三、拍摄要求
(一)图像清晰,画面完整,分辨率须大于1200万像素以上。
(二)城市建设工程拍摄应保持工程的真实面貌和颜色。
(三)建筑物、构建物的拍摄应避免形体变形,拍摄中要注意线条的平行度、垂直度。
(四)拍摄应在良好的光线下进行,尽量避免在逆光或光线较暗的情况下进行。
(五)钢筋施工的拍摄必须有钢筋的局部绑扎和梁底垫块的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图片应注意拍摄局部细节。
(七)拍摄的工程图片应及时检查,发现拍摄不合格应及时补拍。
四、收集归档要求
(一)图像摄制数量以能够全面反映建设工程过程和成果为准,视工程规模和性质而定,应拍摄彩色照片。
(二)图像及数字化文件一并报送。图像应严格按照冲洗工艺,并水洗充分,塑封后装订成册;数字化图像应采用一次性刻录光盘刻录,不得有划痕、污点等对图像有损害的现象。
(三)图像档案盒为31cm*22.5*3.5cm;内册图像尺寸为19cm*12.5cm (7寸);数字化文件宜采用专业扫描设备进行底片扫描数字化处理,以JPEG格式存储和归类报送。
(四)存档图像应构图完整、重点突出、画质清晰,能准确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聚焦清晰,曝光准确。
五、整理要求
(一)存档图像应根据主题、时间进行排列。同一主题不同时间拍摄的照片可组成一组,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同一内容的图像不应重复。
(二)存档图像应单独成卷,并制作芯页,内容包括:图片号、题名、时间、地点、拍摄人和文字说明,其中提名简洁概括、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单张图像同时加印水印说明。
(三)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拍摄时间等要素,概括揭示图片所反映的全部信息,或对题名未及内容作出补充,要求文字简洁、语句通顺。
(四)进馆图像一册,光盘一套,光盘中的图片标题、说明应与图片标题、说明一致。
六、保管要求
(一)图像档案入库前按要求进行检查和处理,防止受污染的图像档案入库。
(二)定期对保管的图像档案进行检查,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三)图像档案应存在在封闭、干燥、防磁的装具中。
(四)严控图像档案库房的温度及湿度。
七、本细则为适应我市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图像档案技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