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转移支付区域(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雅安市转移支付区域(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4 | 124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24 | 124 | 100% | ||||
地方财政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分配预算资金。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财政按省、市要求及时下达了补助资金。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通过雅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平台按时拨付。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符合资金管理使用要求。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资金预算。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按上级要求,进行绩效管理。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分级负责履行资金支出责任。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度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0户、农房抗震改造5户。 |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已全面竣工65户,竣工率100%,已拨付补助资金124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户数 | 65 | 65 |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对象精准率 | 100% | 100% | |||||
农房设计 | 有基本设计或采用标准图集 | 有基本设计或采用标准图集 | |||||
时效指标 | 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开工率 | 100% | 100% | ||||
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率 | 100% | 100.00% | |||||
成本指标 | 制定和实施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 全面落实 | 全面落实 | ||||
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 | 因地制宜 | 因地制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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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本栏省厅印发的绩效目标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后房屋抗震能力 | 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 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 ||||
农村房屋新型建造技术推广应用 | 根据实际推广 | 结合实际推广 | |||||
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 | 有基本保障 | 有基本保障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本栏省厅印发的绩效目标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实施改造后房屋后续使用年限 | 拆除重建≥30年 维修加固≥15年 | 拆除重建≥30年 维修加固≥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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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实施改造农户满意度 | ≥90%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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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