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意见的公示 (2025年第4号)
(公示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程序在2025年1月27日17时前,到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不再受理。申诉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事宜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反映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反映。
本公示仅为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市政务中心二楼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835)2227385 2361558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
燃气经营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司名称 | 申办事项 | 审查意见 |
天全县华兴天然气有限公司 | 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管道燃气)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