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转发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913”重大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雅住建发〔2012〕167号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转发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湖北省
武汉市“9•13”重大施工升降机
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现将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9•13”重大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雅市安〔2012〕8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立即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
二、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的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专项检查。
三、要求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责任,在各方责任主体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对检查的起重机械进行分类统计,包括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等,检查脚手架工程以工程个数进行统计,最后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上报。
四、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及时上报检查信息,并在2012年12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及统计表(根据各县(区)情况自行编制)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人及电话:朱丽(13981600334)、彭靖乔(18683550002)
雅安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