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及具体措施等要求,我局主要牵头负责的工作有三项:一是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二是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坚决纠治城乡建设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三是整治住房租赁、房屋买卖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取缔一批“黑中介”。具体工作推进情况、成效及典型案例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整治内容中涉及我局牵头开展3项具体内容,制定了《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专项整治细化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17条,逐一明确牵头科室,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洪春同志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合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六部门向县(区)印发了《雅安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实施方案》,联合财政、发改、扶贫开发等六部门向县(区)转发了《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并提出工作要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联席制度会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坚决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亮剑。
二、强化信息发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0月份分别在雅安建设网和市房管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整治公告,公布整治重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利用办公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介绍专项整治内容和相关情况。11月5日通过雅安日报发布消息,向群众宣传整治内容、目的和举报方式,11月9日,再次通过雅安住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规违法线索,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举得到了省住建厅的肯定。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群众相关投诉。
三、强化日常监管,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一)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危房改造程序进行检查,确保改造对象符合政策要求,认定程序合规,质量安全达标,竣工验收合格,信息档案完善。强化工作措施,定期通报进度,督促县(区)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292户危房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已开展检查16次,检查90户,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处。农村危房改造开工292户、开工率100%,竣工280户、竣工率96%。
二是加强问题整改。重点做好“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发现的891户住房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县(区)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现场检查,提供技术服务,认真核查现场情况和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信息,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已完成875户、整改率98%,正在整改16户。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联合财政部门,对县(区)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一卡通”要求,危房改造竣工验收30日内拨付补助资金,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情况。目前已下发书面通知,要求县(区)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11月底前,将对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方面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树立服务意识,对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提醒,严禁吃拿卡要。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3次对重点科室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制定了《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严禁”》。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前,与工程建设项目五方责任主体签订廉政承诺告知、廉政交底书。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培训,重点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行政执法中的三项制度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处罚法实施等内容。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权力事项再梳理,对岗位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巩固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目前我局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务大厅办理,真正达到“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走在全市前列。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套政策16个,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到90个工作日,提高审批效能,从源头上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雅执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雅安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对检测、监理机构开展乱象治理,实行动态管理。专项整治以来,开展执法检查50余次。组织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出岗位风险点133个,并逐一制定了防范措施。
三是加强行政处罚移交协作。清理行政处罚案件,对应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案件及时移交。加强同市综合执法部门沟通协作,对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案件,依程序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移交案件线索10件。
(三)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方面
一是加强日常巡察抽查力度。要求中介机构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全部进行公示,在未完成中介服务前不得收取中介费。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整治排查5次,出动检查人员19人次,对未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交易未完成提前扣取收取中介费用等问题,已督促整改。发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一起,具体为:雅安市雨城区新立职介所未按规定进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经调查,雅安市雨城区新立职介所工作人员在办理存量房交易中介活动中,指使买卖双方自行到房管局窗口进行合同网签并自愿放弃资金监管,以此逃脱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该行为违反了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和《雅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对新立职介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公开曝光。
二是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实行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的通知》,对中介机构及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制度,录入名录库,向社会进行公示,从业人员开展中介活动时实行亮证服务。目前在我局登记备案中介机构84家,中介服务人员300余人。
三是设立租赁合同备案窗口,方便机构和群众进行租赁备案。从11月1日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当即完成备案。
四是实施二手房交易网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启用网上签约系统和格式文本合同,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范了我市存量房交易的市场秩序,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