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者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本级 | 政府部门 | 污水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雨城区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9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1.4元/吨 | 政府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发改价格〔2020〕56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雅发改价格〔2025〕22号 | ||
2 |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特大城市112元,大城市65-85元,中等城市30-45元,小城市12-35元。原则上雨城区中心城区(不含草坝镇、多营镇)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45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配套费。(具体情况详见文件) | 政府制定,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财综〔2007〕53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价费〔2001〕157号,川发改价格〔2012〕1387号,川财规〔2019〕13号,雅办发〔2021〕2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