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2018年5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行业、城镇既有房屋、农村住房、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部门督查工作。企业共计自查项目116个,累计发现并整改隐患87项(周边地灾隐患18项)。部门派出督查组43个,检查责任主体207家,累计发现并整改隐患116项(周边地灾隐患13项),发出停工通知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