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过程管控 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1)抓勘察设计质量管控。规范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企业行为,监督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现行规范,依法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业务。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不定期对企业资质(资格)和市场从业行为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采取约谈、不良行为记录等方式进行处理,并按程序在工程施工中予以落实,从源头提升工作质量。
(2)抓建筑材料质量管控。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行为,严格执行试验室管理技术标准,落实混凝土原材料采购、检验及使用制度,规范试验样品标识、留置,严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块,保障混凝土、砂浆质量达标。不定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检测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超资质承揽业务、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控制建筑材料质量。
(3)抓施工过程质量管控。落实建设、施工等单位主体责任,指导有针对性的编制防治施工方案,突出渗漏、开裂等质量通病防治,及时处理潜在缺陷保险。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加强评价成果运用,结合差异化监管、监督检查、评优评先等,激发企业提升工程质量内生动力,提升过程建设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