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建设新型生态旅游城市
截至2017年10月底,我市中心城区共投入近40亿元棚改资金进行棚户区改造。从2016年的7亿元到今年的40亿元,我市进一步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对中心城区老旧危楼、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进行搬迁改造,近4000余户居民将离开原住地搬入新居,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
一是出台指导政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充分调查研究其他地区政策优势,制定出台了我市棚改地方指导标准及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中心城区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政策依据 。
二是积极筹措棚改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确定项目承接主体公司,积极与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合作。承接主体通过贷款方式补足充实资金,为棚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裕资金保证。
三是着力提高群众积极性。让群众作为棚改主体积极实施模拟征收方式,“改不改”由群众说了算。群众改造意愿达到95%以上方可启动棚改,确保获得最大范围的群众支持。从初期的群众抵制,抱怨补偿低、诉求不公平,到后期的积极响应,主动联系棚改主管单位,群众的棚改积极性充分释放。
四是科学提升规划水平。规划主管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棚改地块进行优化设计。对老城区进行提升改造,加大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如群众休闲场所、公共服务设施等;对城郊城中村地块进行高质量规划设计,引进一批高规格建设项目,打造美丽新城。实现新旧城区同步发展的新型格局,为建设生态旅游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