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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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11日至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6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市住建局党组深刻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严格落实《关于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雅委办发〔2020〕6号)相关要求,从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审视巡察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当天,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智勇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带头查摆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全面落实。6月23日,按要求将巡察反馈意见新闻稿送巡察组审定后公开发布。6月25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分解整改责任,研究整改措施。7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7月1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整改。8月23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深入。

(二)责任落实方面

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巡察整改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起好带头示范作用。明确分管领导牵头抓,配合党组书记把巡察反馈整改作为当前阶段最重大的政治任务,主动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请示沟通,全力把每一项问题改到位。其他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涉及分管领域的问题主动认领、主动负责,多次召集分管领域同志集中会商,研究整改措施,既提出点到问题的针对性措施,又举一反三制定同类型问题的防范举措。7月5日,制定印发了《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建立《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8个问题分解为3类8大项13个具体整改任务,以点带面、由表及里,逐项细化为47条整改措施,把工作责任具体到事、压实到人、限时整改,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监督检查方面

局党组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巡察整改始终,不遮掩、不回避,既定期开展内部监督,又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机关纪委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对照47项整改措施时间节点,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开展2次督促提醒,推动逐件办结销号。并向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报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1.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1)专题研究部署不够。党委(党组)未按要求对2018年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和2019年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专题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

一是在8月23日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以及市委办《关于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切实增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要求,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二是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于6月21日、6月25日、8月23日3局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审定相关方案、报告等。

三是开展了近五年我局接受的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重点看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是否落实整改措施,并查漏补缺,完善了11次巡视巡察整改相关档案资料。

四是结合《关于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制定并印发了《市住建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制度》,从巡视巡察整改准备到建立健全督促督办机制,对整改全过程明确9项18条制度要求,切实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化、项目化。

2)组织领导不力。2016年7月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部分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监管不严格”问题,原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作为牵头单位仅简单分解整改任务,未细化整改措施,也未按市委要求建立整改台账;2018年8月在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四川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原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作为落实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行业监管机制等整改措施的责任单位,未将该项工作纳入整改方案并细化工作措施。

整改情况

一是已针对2016年7月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结合目前工程项目监管工作,举一反三对照细化整改措施,并补充建立完善了整改台账。

二是已补充完善我局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四川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行业监管机制措施补充进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2条,并定期向该项问题牵头整改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三是加强对工程实体质量、建材产品质量等重点内容的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提升工程质量品质。6月25日,还举办了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组织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观摩学习。

四是加快实施《雅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

3)整改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2016年以来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档案资料不完善,缺少相关支撑材料,不能全面反映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6年以来我局接受的共11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查漏补缺,形成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专项档案20余卷。

二是认真收集整理本次巡察整改工作档案,收集了从安排部署、推进落实和制度建设等全过程资料4卷,后续将持续更新。

三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档案补充完善,及时将后续相关整改工作资料装入专卷,全面反映整改工作情况。

2.专题民主生活会规定动作执行不到位

4)2017年12月廉洁重建再次“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未开展交心谈心,会上仅“一把手”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均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8年7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未针对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未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相互批评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好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制定了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报市委审定同意,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监委机关。

二是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7月5日,我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罗利华、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世强列席会议。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剖析,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指问题,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是扎实做好会后整改。结合会上查摆问题和相互批评指出的问题,完善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务具体到事、压实到人,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二)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3.一一对应深入改不到位

5)2017年10月市委廉洁重建专项巡察再次“回头看”指出“城建档案备案少,仅有5个备案”的问题,此次巡察发现市本级应列入城建档案馆的108个重建项目中仍有61个项目未入馆备案。

整改情况

一是城建档案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进馆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截至目前,61个项目中已有3个项目(雨城区平安小区农贸市场、雅安市公安局办公楼、雅安老年大学教学综合楼)完成全部档案进馆,姚桥供水管网、姚桥污水管网、姚桥雨水管网等10个项目完成部分档案进馆。

二是针对剩余未进馆的项目档案,城建档案馆多次当面催缴项目建设单位,并于2021年7月19日再次发文至各建设单位,要求尽快配合完成灾后重建档案移交工作。

三是针对原规建局作为业主,平台公司代建的项目,局领导张军、曹冀牵头召集城投公司、雅投公司、市政公司、供排水公司和城建档案馆等单位,对照清单梳理,专题研究具体进馆事宜,重新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解决办法。

四是我局召开了城建档案专题会议研究,本着尊重历史结合现状,收总比不收好,有总比没有强的原则,对未进馆的灾后重建项目档案能收尽收、清单式暂收同时再次发函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补齐缺失档案资料

城建档案馆和行政审批科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所有市政房建项目必须完成城建档案备案后才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举一反三深入改有差距

6)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有差距。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均指出存在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共性问题。此次巡察发现市住建局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不力,如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办公场所与酒店茶楼等共用电梯进出,来往人员复杂等实际情况重视不够,缺乏针对性的疫情防控举措;2020年4月至11月未对管辖区内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今年7月以来,全国疫情有所反弹,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题会10余次,及时传达落实中央、省、市各级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防”字上下功夫、“快”字上做文章,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

二是制定防控方案。今年2月,我局制定了疫情防控及应急方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建筑工地监管组、房地产市场监管组等6个工作组。并要求建设大厦各业主单位制定防控方案,共同做好大楼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在一楼大厅、保安室和酒店停车场均设置了检查岗位,所有进入人员戴口罩、测温、扫码、登记,把好入口关。动员干部职工全覆盖接种疫苗,截至8月10日,除有禁忌症的7人外全部接种。7月30日,我局还联系雨城区人民医院对全体职工及建设大厦其他楼层企业员工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四是加强行业管理。把疫情防控作为项目工地专项检查内容,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组织了仁康医院到项目工地开展核酸检测,联合大兴卫生院组织了农民工接种疫苗专场。检查工地、售楼部、物业小区100余个,对防控不力的金奥物业等3物业企业通报约谈处理,并进行信用扣分。

7)“三重一大”议事决策问题整改不够到位。2018年8月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有的单位存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但市住建局未按照市委要求举一反三、对应整改,如2018年9月与市广播电视台签订2018年度宣传联办协议(合同费用10万元),2020年1月借支工作经费30万元给下属事业单位市园林处,均未经党委(党组)会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

一是与市广播电视台签订2018年度宣传联办协议未经党委会讨论的问题在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中已发现并反馈局党组,局党组已要求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2020年1月借支给园林处的工作经费已归还局机关。

二是2020年12月,我局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明确,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资金使用。

是所有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一次性3万元及以上的开支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个别需紧急实施又来不及上会研究的,均事前与党组成员沟通、党组书记同意后实施,并在下一次党组会上补充通报。

是我局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所有合同均需主要领导或者授权委托分管领导签订,并按要求进行备案。相关科室审核合同事项是否属于“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财务不予报销。

8)混岗问题整改不彻底。2018年8月市委办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混岗等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并抓好整改落实。此次巡察发现市住建局仍存在机关工勤人员和下属单位事业人员任机关科级职务的情况,如2019年7月任命机关工勤人员王某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安全科副科长、2019年4月任命信保中心事业人员李某某任市人防办综合科副科长。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提高了对干部选任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二是全面清理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人员混岗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对王某、李某某等11名同志全部取消挂任职务。

三是8月30日召开了党组会议,对全局干部培养、人员轮岗交流等进行专题研究,中层干部轮岗交流8人,一般干部岗位调整12人,启动11个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工作,不断充实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住建铁军。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中央、省委、市委历次巡视巡察均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但市住建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主动认领不到位、整改不力,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门分析研判不足,被动查处多、主动预防少,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不严不紧,近年来干部违纪违规现象频发高发,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如2018年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干部共40人次,其中2019年组织处理12人次、纪律处分8人次(其中2人移送司法),2020年组织处理13人次。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年初召开了内设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印发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今年截至目前,12次在党组扩大会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月3日,还召开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做到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制定了《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工作例会制度》,把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压力层层传导。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和人防行业系统治理,先后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国企之蚀》《警钟长鸣》《黑白人生》等,在党组会、职工会、支部会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余起,形成震慑。

三是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2020年12月,会同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每名干部职工认真梳理岗位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今年,我局将结合实际,再次动态排查,不断强化认识、堵塞漏洞。

四是强化监督执纪,会同纪检监察组对在审批工作中不实不细负有领导责任的审批科科长、副科长进行批评教育,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的物业科全体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对今年6月我局进入政务服务黑榜负有直接责任的同志作出深刻检讨,并严肃批评教育。开展了5次上下班纪律检查,对迟到的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深化机关作风纪律建设。

5.监督检查督促改不够有力

10)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党组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指导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不到位,更新完善不及时;对驻在部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分析研究不够,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通过列席市住建局党组会议加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今年来,出席了市住建局12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对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督促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等制度。

二是加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3月15日至19日,对市住建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9个方面59个具体问题及时予以反馈,限期整改;向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等方面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三是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明确专人对市住建局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督促市住建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沟通,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9月3日,会同市住建局局召开了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分析会议,对“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分析,查找补齐短板,合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见效。

五是协助市住建局党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国企之蚀》《黑白人生》等警示教育片、局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研究,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工作,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

六是督促并指导市住建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动态梳理排查,结合行政权力事项实际,坚持每年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范更新。

(三)整改实效情况方面

6.工程项目问题持续整改成效不明显

11)2016年7月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指出部分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监管不严格的问题,市委明确原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为整改牵头部门并开展专项整治,但原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在阶段性整改后持续发力不够、监管不到位,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安全质量问题等长期存在。如2018年12月17日兰台府(一期)项目工地发生一起塔式起重机倒塌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致2人死亡;2020年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雅安期间交办市住建局44件信访举报,其中就有21件反映商品房安全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制定印发了《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等,在春节、两会和建党100周年、汛期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建筑工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架等危大工程管控,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今年以来,共检查在建项目147个,督促整改施工安全隐患371项,停工整改项目1个,责令限期整改项目12个。

二是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制定了《雅安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9个在建住宅工程纳入试点,切实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提升住宅工程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严格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督,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违规交付。今年以来,已下发整改通知140份,督促整改建筑施工质量问题491项。

三是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委托抽测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机构对在建项目混凝土质量、钢筋等主要建材质量进行抽测,对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进行跟踪检测,截至目前,已完成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项目工程质量计划抽测抽测覆盖率85%以上,建筑起重机械计划抽测覆盖率100%。

四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培训。今年4月,我局制作了“坚守红线,安全施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1000余人观看。6月25日,举办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组织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观摩学习。还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0余次。

7.以整改促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存在差距

12)市住建局在解决关系民生、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主动担当作为不足,老旧小区改造进度缓慢、城市管网建管脱节、公交站台维护不及时、公园绿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长期存在,未得到有效改善和解决。如2019年市住建局办理人大代表关于市政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的建议10件,在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率测评中,不满意率达17.6%,在市级部门中排名靠后;2020年11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雅安,移交市住建局35件信访举报中就有27件涉及污水治理、城市道路建设问题;2020年12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雅安反馈意见时,我市雨城区“38号大院”项目烂尾8年、裘家巷无消防通道等城市建设管理问题被“点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完成了上坝路126号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今年编制了《2021-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全市212个老旧小区全部开工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提高市政管理水平。启动西康路中段、青衣江路东段等16条城区道路修补整治工程。开展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修枝修剪5000余株,摆放鲜花20万余盆,通过政府采购引入社会化力量对城区公园进行管理。开展城区背街小巷道路照明提升整治,更换老城区13条主要道路及片区锈蚀的灯杆约250柱,更换LED灯源3000盏。开展窨井盖专项治理,加强市政维修维护。

三是加强环境保护。2020年11月,雅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正式并网发电。加快推进《雅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解决管网乱接、错接,雨污混排等问题。

四是抓好群众反映、人大代表建议、环保督察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严格按照进度要求跟进落实,今年共回复各类信件1000余件2020年12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雅安反馈的38号大院、裘家巷等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按进度实施。

五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和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全力解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边改边犯

13)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都曾指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问题,但市住建局在多次整改后仍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4月22日,计财科召集各科室、单位专题培训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出差审批管理、资金审核拨付、财务报销等。

二是要求相关当事人退回超标准部分1300元,并要求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主管、分管财务领导层层加强审核把关

三是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对十八大以来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全覆盖排查,梳理上报问题9个。

四是从严审批公务接待,一般工作餐均在食堂安排。开展了公务用车安全管理专项教育整顿,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租车。对机关和3个下属参公单位2017年以来的工资、津贴、补贴进行了全面清理,杜绝违规发放问题。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

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意识,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切实担负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切实增强落实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整改落实。

(二)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后续整改

本次巡察整改的53条整改措施和成效中,23条已完成整改,还有1条未整改到位,29条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灾后重建项目档案进馆备案问题,继续跟踪落实,实施暂收暂存,尽最大力量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完成备案工作。对29条需要长期坚持的,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效果评估,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持续跟踪督办,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格逗硬,严肃问责处理。

(三)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城市道路、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环境治理、住房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急难愁盼和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下大力气、出狠功夫解决,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加强与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沟通,及时回应关切,形成了解住建、理解住建、支持住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推动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深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把整改落实与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工程管理、干部管理和机关建设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出习惯、管出成效。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以巡察整改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2234106;邮政邮箱:雅安市西康路东段132号雅安市住建局综合科(908室);电子邮箱563880250@qq.com。

 

 

                     中共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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