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房产交易中介服务行为,防范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10月11日起市房管局对在雨城区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机构及人员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备案后的机构及人员进入我市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市房管局对外进行公示。房地产中介人员在开展中介活动时佩戴备案证书,实行亮证服务,接受监督。同时,市房管局将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会同税务、工商行政、价格等部门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投诉受理制度,中介机构或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入从业信用档案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