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以此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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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内容:1.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部规章制度或其他重要文件从法律层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3.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6.协助我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专项培训。7.为我局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和合同审查。8.办理我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2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费预算:5万/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二)参与本项目选聘前三年内(2020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5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由服务方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参与本项目选聘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服务方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服务方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选聘方式

由我局组成选聘工作小组对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递交了比选申请材料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比择优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17:00(只接受现场报名,需领取书面比选文件)。

(二)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只接受当面递交的书面材料,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比选申请材料组成及要求:1.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无资格参加比选);2.对照《法律顾问单位比选评分表》提供相应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每页加盖单位鲜章(未盖章视为无效文件,无资格参加比选);3.提交《履约承诺函》并加盖单位鲜章;4.报名材料应密封完好,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加盖鲜章(未满足以上要求的视为无效文件,无资格参加比选)。

递交人代表必须在提交比选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不接受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材料递交地点: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3号会议室。

比选申请材料递交时间:2023年7月3日14:30-15:00(逾期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选聘公告在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

电  话:0835-2225631

联系人: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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