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意见的公示(2026年第2号)
(公示期: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许可申请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可按程序于2026年4月14日17时前,到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不再受理。申诉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如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事宜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反映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反映。
本公示仅为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市政务中心二楼A08-A10号窗口
联系电话:0835-2227385、0835-2361558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
燃气经营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
公司名称 | 企业注册登记地址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经营类别 | 经营区域 | 申办事项 | 审查意见 |
荥经县森能天然气有限公司LNG加气站 |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青仁村1组252号 | 刘明燕 | 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 |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青仁村1组252号 | 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LNG加气站)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