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7月6日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
2018年我局法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围绕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事业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住建系统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和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法治实践,为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推进法治建设
(一)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进一步深入领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二)继续开展行业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度学法制度》,通过局党委会、班子会坚持学法;继续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提高本系统执法人员水平,确保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新办、换证和年检工作顺利完成;继续将法制课程纳入住建行业注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提高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二、深化住房城乡建设法制改革
(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根据《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发〔2017〕22号)、《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和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川建法发〔2017〕385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雅办发〔2017〕66号)要求,继续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能力。二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的要求,完善案件移送机制;三是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出台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四是探索住建部门行业监管与城管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联动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住建系统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两单合一”,解决权责清单“两张皮”问题。在全面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职业资格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和审查规则,优化服务办事流程,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标准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承诺。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和规范运行,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27号),完善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和清理工作。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库,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提供法规政策依据。
四、依法加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完善是市场监管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对建筑和房地产市场主体资质、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动态核查,依法加大对建筑类企业和从业人员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持续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规划建设和城管执法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违法建设综合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城市新增违法建设,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三)加快完善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衔接沟通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执法成果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运用,对行政监督检查认定和行政执法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及时按规定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逐步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以及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五、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实践
(一)依法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严格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法定程序,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序组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落实“多规合一”;持续推进我市城市设计工作,提升我市城市建设质量水平;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东进融入”战略。
(二)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符合市情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长效机制,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征收与补偿工作机制,规范推进新一轮棚户区改造。
(三)提升城镇乡村建设发展质量。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努力推动城镇和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宜居县城建设活动,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加强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基本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建筑确认工作;深入推进“百镇建设行动”,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水平;认真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流程等有关文书的通知》(雅府发函〔2018〕40号)要求,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化解行政争议。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依法办案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依法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七、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结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全面实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执法人员“四个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法制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和充实住建系统法制工作机构,强化依法治建保障服务工作,努力建设法规健全、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