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向税务部门划转第一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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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4日9:35分,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86574.40元成功缴入税务收费系统,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有关要求,推进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政策出台后的第一笔。

按照《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部门征收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税务局、雅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积极响应政策,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制定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及费用核定表格,明确了缴费流程。2021年1月4日9:35分,我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某房地产开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86574.40元成功缴入税务收费系统,实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征收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平稳有序过渡。缴费经办人员表示缴费标准明确、缴费流程清晰,缴费过程简单,没有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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