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雅州廊桥副桥工程》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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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雅州廊桥副桥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第二次公示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性文件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精神,特向社会公示由雅安市环境科技服务部编制《雅安市雅州廊桥副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信息材料及污染和治理情况。为了充分征得您的看法和意见,发挥您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区域环境质量,希望从保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为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请您在百忙之中抽时认真阅读此信息材料。

  1、项目名称:雅安市雅州廊桥副桥工程

  2、建设单位:雅安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姚桥新区

  4、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81.44万元,在雅安市雨城区廊桥旁修建廊桥副桥工程

  5、主要污染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系市政公益性工程,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营运,以下对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污染及采取治理措施进行简述。

  (1)施工期

  ①社会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对沿线居民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短期的负面影响,但项目建设不仅能提供一些就业机会,增加当地农民收入,而且工程建成后其正效应显著。工程涉及拆迁(市政公共设施及绿地)安置按国家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移民补偿政策,依法进行安置与补偿。

   ②噪声:施工单位采用低噪声设备,使用高噪声设备前三天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并公告于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施工期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午间(12:00—2:30)、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施工。施工场界噪声皆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之内。

  ③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的公厕经化粪池处理排入污水管网,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对外环境无不良影响。

  ④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开放或半封装的原料以及运输车辆及机械施工燃料废气;施工车辆产生的扬尘和粉尘等,采用水喷雾或湿式作业降尘,降低施工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汽车尾气及燃料废气建设加强车辆管理并采用清洁能源。

  ⑤固废:施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施工弃渣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渣全部用于引道与路面衔接段路基填料;生活垃圾每日清理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施工期产生固废以外环境影响不明显。

  (2)营运期

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加强清管卫生操作规范,提高桥梁引道两侧空地的绿化面积,规范交通管理,对上桥车辆实施限速、禁鸣等有效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废气(汽车尾气及扬尘)、生活垃圾等环境污染均能控制至最低范围内。

  6、公众意见反馈时限

  公示期限2010年8月22日至2010年9月2日。在以上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书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环评审批的意见看法。

  审批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835—2239941

  联系人:胥先生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雅安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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