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建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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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住建发〔201514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印发雅安市住建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15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城市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雅安市住建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130

 

 雅安市住建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入吸取事故教训,继续巩固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排水、景区公园、市政公用设施等的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二、  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曹刚为组长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办)。各县(区)住建局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好此次检查活动。

三、  排查、整治内容

(一)建筑施工一是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二是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深基坑、施工用电、施工消防安全等为排查整治重点内容,突出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严防事故的发生。三是严查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严格整治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切实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城镇燃气一是检查燃气工程施工情况,防止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给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其它市政公用管道、管线等带来安全隐患。二是对燃气经营企业、城镇燃气场站、管网设施和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大力整顿燃气特别是瓶装燃气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倒运、充装和掺混二甲醚等严重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四是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城镇供排水。一是检查供水企业供水设备、管线、泵站等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导供水企业增加供水水质检测频率,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二是检查城镇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安全。指导污水处理厂厂区实施封闭管理,加强设施安全防护。深入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安全检查,防止水体污染、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四)景区公园。检查景区公园公用设施、游乐设施使用安全、危险地段警示标识设置、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举办大型活动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等情况。督促景区公园严控高峰时段游客数量,防止因拥堵踩踏酿成事故。

(五)市政公用设施。组织开展城市桥梁、市政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指导各类窨井盖管理责任单位排查整改井盖隐患,加强对窨井盖监控和巡查,防止行人坠落等伤亡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15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30日)。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组织在建项目、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二)排查整治阶段(131日至320日)。各县(区)住建局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检查组全面开展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下旬)。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是大排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杜绝走过场行为。因自查、检查敷衍塞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整改,跟踪复查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工、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办法,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县(区)住建局、相关科室每月13日和27日向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月中和月度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送。活动结束后请形成书面总结于320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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